hit counter script
Table of Contents

Advertisement

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;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。
前項合法通信,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。
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。
2
電磁波曝露量MPE標準值1mW/cm
,本產品使用時建議應距離人體 20 cm。
1. 使用此產品時應避免影響附近雷達系統之操作。
2. 高增益指向性天線只得應用於固定式點對點系統。
16

Advertisement

Table of Contents
loading

Table of Contents